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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就求助贴被无辜删除的看法 [打印本页]

作者: 张灯国    时间: 2009-4-19 18:00     标题: 就求助贴被无辜删除的看法

我与2009年4月16日晚19点15分,发了一份求助关于LG背投存储器数据的帖子,内容穿插了本人对电视机的故障现象及对该现象的初步判断,以便同行朋友们给于正确检修步骤及方法。由于几天不在公司,今天登录论坛发现求助的帖子已被论坛高手删除,原因是文不对题,本人发现好多朋友被无辜删除的帖子的理由都是文不对题,请问该论坛有几位是大学生?又有几位是博士生?这里是讨论文学创作还是搞导弹发射?不能有一点的失误?这是鸡蛋里挑骨头。没有了解发帖人发帖的本质,恶意操控论坛。我们发求助贴的目的是得到经验丰富老师的指导与帮助,不是在朋友们面前展示自己的文采怎样,帮人是诚意,不帮是本意,如有确实不足的地方,应以短信的方式善意提示而不能删除后再行提示,那是在给伤口撒盐,自己帮不了还阻止其他朋友的帮忙,无论是文不对题也好,用错版块也罢,只要是针对技术探讨,没有借用论坛恶意攻击他人的帖子,都不能以各种借口将其删除。大家都是朋友。所以对删帖的朋友不以注明。如有同感的朋友也可发表自己的一些看法。

[ 本帖最后由 张灯国 于 2009-4-19 18:14 编辑 ]
作者: 杨峰    时间: 2009-4-19 18:18

把你的短信复制来看看。
作者: 汕头腾星电子    时间: 2009-4-19 18:28

哪个版块?
作者: 汕头腾星电子    时间: 2009-4-19 18:31

随便删帖确实不好!

有什么不妥应该提示、警告在先
作者: 园东家电    时间: 2009-4-19 20:36

到后台查了一下:首先版主管理错误(或误操作),对于错发的帖子,应该移动到相应版块,不能直接删除;其次楼主的帖子发错了版块,求助LG背投彩电却发到了制冷版。主要原因还是管理工作失误,对此我代表当事人向张灯国朋友表示道歉,你可以重新再发一求助帖到相应版块。多谢理解!
作者: 梦随风飘    时间: 2009-4-20 09:06

这种做法实在欠妥。支持楼主的申诉。
作者: 尉志武    时间: 2009-4-20 09:23

原帖由 园东家电 于 2009-4-19 20:36 发表
到后台查了一下:首先版主管理错误(或误操作),对于错发的帖子,应该移动到相应版块,不能直接删除;其次楼主的帖子发错了版块,求助LG背投彩电却发到了制冷版。主要原因还是管理工作失误,对此我代表当事人向张灯 ...
看到园东家电的回帖后,有点激动,我们的论坛太好了!。。。。。向版主们致敬,你们辛苦了!
作者: 鸿达电器    时间: 2009-4-20 09:48

看到园东家电的回帖后,有点激动,我们的论坛太好了!。。。。。向版主们致敬,你们辛苦了!
作者: 鸿达电器    时间: 2009-4-20 09:53

我建议在这论坛上,关于有维修方面的帖子,就不能轻易删除,求助和维修心得,我们看了都能学习一点东西,何必乱删,给维修没关系的帖子可以直接删除,怀扣分
作者: 谭小青    时间: 2009-4-20 11:24

对于文不对题或者管理认为是文采较差甚至词不达意的,斑主可以花多点时间帮其修改更正并消息通知呀。毕竟同行们不是专业打字员,还是要花些时间边想边打才打一堆字来求助的,一下就被人家轻松的删去了谁都心痛呀。
作者: 钟寿强    时间: 2009-4-20 11:47

原帖由 园东家电 于 2009-4-19 20:36 发表
到后台查了一下:首先版主管理错误(或误操作),对于错发的帖子,应该移动到相应版块,不能直接删除;其次楼主的帖子发错了版块,求助LG背投彩电却发到了制冷版。主要原因还是管理工作失误,对此我代表当事人向张灯 ...
支持!!!论坛有了大家,一定会更精彩!!!
作者: 张灯国    时间: 2009-4-20 16:19

原帖由 园东家电 于 2009-4-19 20:36 发表
到后台查了一下:首先版主管理错误(或误操作),对于错发的帖子,应该移动到相应版块,不能直接删除;其次楼主的帖子发错了版块,求助LG背投彩电却发到了制冷版。主要原因还是管理工作失误,对此我代表当事人向张灯 ...
对于园东版主的回帖,对园东家电的为人处事深感佩服,本人表示感谢,“对于错发的帖子,应该移动到相应版块,不能直接删除”这种做法本人也非常赞同,这也是我发帖的目的,也是绝大部分初登本论坛朋友的心声,也只有这样,大家才能在这个平台上进行各方面的技术交流,论坛的人气是靠大家共同努力的结果,不是凭个人行为创造的。再次感谢园东家电及所有针对该贴有共同看法的朋友们

[ 本帖最后由 张灯国 于 2009-4-20 16:27 编辑 ]
作者: 张灯国    时间: 2009-4-20 16:25

人无完人,如确有不到之处,还希望大家批评指出。

[ 本帖最后由 张灯国 于 2009-4-20 16:31 编辑 ]
作者: 新视达    时间: 2009-4-21 20:41

的确,对发错版的帖子应该由管理帮移至相应版面,帖子文字内容不是很完美的可以由管理代为编辑。只是我很少有发现有主题帖有被版主编辑过的,是本论坛不支持版主编辑还是编辑后没有显示被编辑过的提示。
作者: 3504811    时间: 2009-6-16 16:48

文不对题的都是移动处理,并不会删除啊
作者: 哈林の天堂    时间: 2009-6-17 14:40

楼主真是个牛人!
拘礼力争,态度鲜明,论坛就要多一些说实在话的人,哗众取宠却无一点意义的帖子确实不少,简直就是浪费有限资源,希望多一些真话,少一些重复.
作者: xidunguang    时间: 2009-6-17 14:42

这种做法实在欠妥。支持楼主的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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