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转帖 一名已经快被赔偿压跨的家电修理师傅的求助信 [打印本页]

作者: zhang师傅    时间: 2011-9-24 20:26     标题: 转帖 一名已经快被赔偿压跨的家电修理师傅的求助信

本帖最后由 13013963877 于 2011-9-24 22:26 编辑

一名已经快被赔偿压跨的家电修理师傅的求助信
     大家好:我是一个修理工,干修理已经好久了,一直代理几个国内知名品牌的售后工作,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好不容易支起一个可以养家糊口的小店,这好日子还没过上,就有一晴天霹雳当头向我劈来。
     事情是在2010年10月5日发生的,那天中午我店里接到我当地一商场的电话说有一个用户家有台电视需要去安装调试一下,这个品牌正好是我保修的一个品牌我一直在代理这个厂家的产品售后工作,所以我这边就正常安排师傅上门去安装了,但谁能想到这一去就断送了师傅的性命。中午12时我店内文员接到这个刘师傅的电话,电话中他说:需要一台VCD问店里有人在吗可以给送一下吗?文员回答说:其他人都没在需要你回来取一下了。师傅就把电话挂了,这时师傅给我打电话说:用户不让他走,要把工具扣下,旁边有人抢走电话说到:电视没调好不许走,说完我就听到电话被挂断了,这时我往回打师傅电话通了2声就被掐断了,就在也联系不上了,因为我那时候没在当地,出差在外地,所以我马上给另一位李师傅打电话说,让李师傅去看看,刘师傅那边有个电视没调试好,被用户扣在家里了,你去帮忙调解下,可是等,李师傅赶到用户家的时候就看到警察把现场包围了,经询问警察,才知道刘师傅已经遇害了,随即师傅打电话通知了我,我一听吓的不知怎么办好,马上去火车站买车票往回赶。
   
    从警察取证据到一审,二审,昨天才出结果,整整拖了快一年了,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行事附带民事判决,里面说:经审理查明,2010年10月5日12时许,被告王某因案发前在商场购买的一台品牌液晶电视需要安装调试,便通过商场联系了,我维修部,我这正常派师傅上门,所以被害人刘师傅就去了位于铁路南小区5号楼王某的家里安装调试。在被告人家南侧大屋进行调试的过程中,因刘师傅认为是有线信号不良打算拿DVD测试,欲回店里取DVD,被告人王某为了防止刘师傅走后不回来,要扣留刘师傅的工具,刘师傅坚持要走,可能发生了争执,这时被告人王某持自家菜刀向刘师傅面部狂砍数十刀,将刘师傅砍到在地,他母亲和保姆见状上来劝阻王某,王某把保姆推到在刘师傅身上并持刀在保姆头部砍了2刀,保姆被砍后跑出房间,跑出楼外叫人报警。王某杀人后把菜刀丢到水池里,进里屋锁上了屋门,被随后赶来的公安人员抓获。审了快一年现在判决上说被告王某(男,1970年3月3日出生,蒙古族,大专文化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加格达奇第6中学教师,2005年6月20日因抢劫罪,故意伤害罪被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三个月,同年7月10号释放。)赔偿死者亲属264.586.00元,王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因北京安定精神病院和齐齐哈尔市第一神经医院司法鉴定王某有精神分裂症,因是附带民事诉讼所以王某的父母(监护人)需要赔偿这笔费用,
   
    王某不服,提出上诉,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行事裁定判决是维持原判,王某说他自己没有任何偿还能力拒绝赔偿,原告拿不到赔偿就把我告上了法庭,以他是我店内的雇员为由让我赔偿26万元钱,是依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现在法院判决我来赔偿这些钱,死亡赔偿金251320.00元,丧葬费13266.00元,合计:264586.00元”。当时出事的时候我就已经拿出3000元帮这办理身后事,也和刘师傅的亲属说过不会逃避责任,该我承担的我会负责。但现在原告索要的金额实在是一比非常大的数额,我只是一个干修理的,需要修多少台机器,干多少年修理,才可以赚这么多钱啊,现在是别人把我的员工杀害了,我也是受害人啊。他杀了人一分钱不掏,死缓,也不一定偿命,家里找找人,有钱在捞捞,也就几年就出来了,他杀人让我替他付钱,这事摊到谁身上,谁都会觉得冤的。这笔钱我是砸锅卖铁也掏不出来的,我家里的父母也跟这我上火,老人都想到要买房子凑钱,但父母的房子是个平房,也不值钱就是卖了也才杯水车薪。我妻子还没有工作,孩子还小,上小学4年纪。逼的我实在没办法了,找法院调解了一下最后协商让我家在今年10月1日付给原告10万元,10万,对我的家庭来说也是一笔巨款,我找过我所售后的那个品牌的领导希望能伸出手帮我一把,但领导一直也没有回复我,心很寒,我只是希望现在有谁可以帮我一下, 伸出你们的手拉兄弟一把,大家谁知道我现在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可以怎么办,帮我出出主意,时间现在给我的已经不多了,有个交款的最后期限,现在离法院规定的最后交款的期限也就有1个月左右的时间,我已经找亲朋好友借遍了,现在也远远没到规定的金额。如果强制执行的话,我的小店会被封店的,全家5口人以后的生活我现在也不知道会怎么样。干了这么多年修理吃苦受累一日三餐经常是想起来吃一口忙起来就忘了的,现在已经快40岁就有胃病,颈椎病,肩周炎,腰间盘突出,等职业病,这10万元现在就已经把我压跨了,各位干家电修理售后的兄弟,姐妹,领导们。请你们帮兄弟一下,我在这代表全家求求你们帮帮忙吧。   
                                                       一名已经快被赔偿压跨的家电修理师傅
                                                               电话:13614578070
                                                                邮箱:xiouligong0457@163.com
                                                              2011-09-24

作者: zhang师傅    时间: 2011-9-24 20:27

以上为转帖子  http://bbs.520101.com/thread-30098-1-1.html
作者: 创佳电器维修部    时间: 2011-9-24 20:35

你把一些有关的资料发上来 我们都同情你 如果是事实 我会尽我的绵薄之力 帮助你的!!
作者: awp    时间: 2011-9-24 20:47

你可以请一个律师问问
作者: 自修电器    时间: 2011-9-24 21:32

同情之中,请你打电话给“中国之声”请记者来采访。                                                 已解决问题收藏 分享 QQ空间 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豆瓣 中国之声的电话多少
[ 标签:中国之声 ]  常用电话:新闻热线:6630247(汉)、6968907(蒙);总编室:6630128;办公室:6968729;广告中心:6630123;听众服务中心:6630277;绿野之声:6630340
蒙古语广播:6630141;汉语新闻综合:6630158;新闻广播:6630289;交通之声:6630178;经济生活:6630269;音乐之声:6630211;评书曲艺:6630241评价答案。还不行的话就上新浪微博,多请几个网友同上。
作者: 黄小林    时间: 2011-9-24 21:54

真的假的哦
找律师吧
以后别惹售后了
售后就是奴隶啊
作者: 假黑马    时间: 2011-9-24 22:06

因抢劫罪,故意伤害罪  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三个月,  好像抢劫罪是3年起步的,,,
用同样的方法找品牌领导,,《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作者: 明波电子工作室    时间: 2011-9-24 22:13

还是先找家律师事务所咨询咨询
作者: szf56    时间: 2011-9-24 22:24

8# 明波电子工作室 用同样的方法找品牌领导,,《
作者: 宏华    时间: 2011-9-25 10:43

我就不喜欢做厂家的什么售后    自己干自己的    多好多自由      还受厂家的约束
作者: 嘉豪1234    时间: 2011-9-25 13:55

你请人了 就应该买好各种应该买的社会保险 以防出现意外情况 这个钱省不了 最好能在社会保险上加买商业保险 如果负担不起或者厂家不给负担 就不要接售后的活了 厂家是不会管我们死活的
做老板不是那么好做的啊
作者: 李皓轩    时间: 2011-9-30 11:00

哎深表同情啊    你找当地的律师咨询一下  或是利用现在的网络功能发帖   或是找媒体   这样你的事就用人管了
作者: terry    时间: 2011-9-30 17:47

象这个情况,如果往好了想,就找律师上诉,真被逼上绝路的话,只有用最消极的办法与处理这事的相关BM鱼死网破。是可忍,孰不可忍。
作者: LY090117    时间: 2011-10-1 08:17

从警察取证据到一审,二审,昨天才出结果,整整拖了快一年了,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行事附带民事判决,里面说:经审理查明,2010年10月5日12时许,被告王某因案发前在商场购买的一台品牌液晶电视需要安装调试,便通过商场联系了,我维修部,我这正常派师傅上门,所以被害人刘师傅就去了位于铁路南小区5号楼王某的家里安装调试。在被告人家南侧大屋进行调试的过程中,因刘师傅认为是有线信号不良打算拿DVD测试,欲回店里取DVD,被告人王某为了防止刘师傅走后不回来,要扣留刘师傅的工具,刘师傅坚持要走,可能发生了争执,这时被告人王某持自家菜刀向刘师傅面部狂砍数十刀,将刘师傅砍到在地,他母亲和保姆见状上来劝阻王某,王某把保姆推到在刘师傅身上并持刀在保姆头部砍了2刀,保姆被砍后跑出房间,跑出楼外叫人报警。

法律文件也有“可能”二字,还经一审、二审??

作者: 杨伟国    时间: 2011-10-1 08:40

可以看出文中主人的不幸,本来就是二人凑在一起混口饭吃,到头来还吃了官司,按道理该行凶的负责,他不给是不对的!要是你银行没钱,法院也把你没办法的!你父母的钱是你父母的!
作者: 远森电器    时间: 2011-10-1 09:35

现在的教师水平太低了吧
作者: 兴记维修    时间: 2011-10-1 11:16

如果你自已个人资产不多,可以申请破产,四年后又一条好汉,
作者: 孤壁残影    时间: 2011-10-1 11:22

怎么会这样啊!




欢迎光临 『家电维修论坛 163DZ.COM』 (http://ww.163dz.com/bbs/) Powered by Discuz! 7.0.0